广西师范大学医院2026年女教职工体检服务采购公示
发布人:甘雨茵  发布时间:2026-03-30   浏览次数:10

为做好我校女教职工妇科体检工作,准确掌握女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我院就2026年女教职工妇科体检服务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女教职工妇科体检服务采购

二、采购单位

广西师范大学医院

三、采购方式

服务提供商按每人次报价,签订框架协议。最终以实际体检人数计算项目总价。

四、服务要求

1. 投标单位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具备开展妇科体检相关业务的资质和能力,拥有专业的妇科医疗团队及配套医疗设备。

2. 体检服务需包含彩色B超(子宫附件、乳腺)、妇检常规项目(含妇科一般检查、白带常规、宫颈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查);可根据甲方需求调整体检套餐内容,提供个性化的体检方案。

3. 需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展体检服务,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校内上门体检服务,保障体检流程便捷、高效,避免影响教职工正常工作。

4. 体检结束后,需在约定时间内出具个人详细体检报告和整体体检分析报告(“白带常规”检查需在体检现场检查,并当场给出结果),安排专业医师提供体检报告解读、健康咨询及后续诊疗指导等服务,对体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甲方并告知当事人。

5. 严格遵守医疗行业规范和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教职工的体检信息,不得泄露任何个人健康数据。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六、报价要求

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报价方按体检每人次价格报价,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如保险、附件、一切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及实施执行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的含税费用。项目总价按实际体检人数及合同签订的采购单价计算。

2.报价材料、方式及时间: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报价文件、体检资质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的证明材料;报价材料需密封包装,未按密封要求密封或非需方原因提前启封的报价材料做无效报价处理,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报名及报价材料递交相关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超时不再受理。请各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内到报名地点报名登记。

2.报名及递交文件地点: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医院。

八、评审与成交原则

报价供应商须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才能进行评标,未达到三家,或经过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达到三家,询价失败,由采购人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和时间;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供应商中,选择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须作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再次出现最低报价相同,则在最低报价供应商中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采购人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 。

九、联系信息

联系人:唐苏华;联系电话:0773—5846461、15977346800

邮寄地址: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医院

邮编:541004

 

 

广西师范大学医院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