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在职教职工体检肺部CT检测项目服务采购公示
发布人:甘雨茵  发布时间:2026-03-20   浏览次数:10

为做好我校在职教职工体检工作,准确掌握在职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我院就在职教职工体检肺部CT检测项目服务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在职教职工体检肺部CT检测项目服务采购

二、采购单位

广西师范大学医院

三、采购需求

本项目包含两个独立服务模块,具体内容如下:

模块一:移动CT车到校开展肺部CT体检服务

供应商需提供符合国家医疗标准的移动CT体检车,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入校,为教职工提供现场肺部CT检测服务,包含检测操作、影像采集、诊断报告出具、数据留存等全流程服务。

模块二:教职工到体检医院开展肺部CT检测服务

供应商需为教职工提供定点医院肺部CT检测服务,教职工凭采购方出具的体检凭证到指定医院检测,供应商需保障检测流程便捷、服务专业,完成影像采集、诊断报告出具、结果反馈等服务,并配合采购方做好体检数据汇总工作。

供应商可单独投标任一模块,也可同时投标两个模块。采购方将根据投标情况分别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核心服务技术要求

(一)通用技术要求(两个模块均适用)

1. CT设备标准:使用32排及以上螺旋CT设备,设备需取得相关医用设备许可,并通过国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认证,完成计量校准和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精度。

2.诊断医师资质:配备有放射影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并具有肺部影像诊断工作经验。

3.报告出具要求:检测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规范的肺部CT诊断报告,报告需包含影像描述、诊断结论、健康建议等内容,报告格式统一、内容详实,由诊断医师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诊断专用章;需提供电子影像和电子报告;采购方如有需要,还需提供纸质版报告。对检测结果异常的教职工,供应商需安排专业医师进行一对一解读,并提供进一步的检查、诊疗建议,同时及时将异常结果反馈给采购方。

4.辐射防护要求:严格执行放射诊疗相关规定,为受检教职工配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放射防护用品,对非投照部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育龄女性受检前需确认是否怀孕,严禁对孕妇进行肺部CT检测。

5.数据安全要求:建有完善的体检数据管理体系,对检测影像、诊断报告、个人信息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外传;能留存好电子数据,采购方有权查阅、调取相关数据,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二)模块一:移动CT车到校服务专项要求

1.移动CT车资质及配置要求:移动CT体检车需符合国家机动车相关认证和放射诊疗许可。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及医疗行业放射防护规范,车厢内辐射防护达标,周边辐射剂量符合国家限值要求。车厢布局符合医疗操作流程,符合感控要求;配备必要的医疗辅助设备和急救用品,应对突发情况。

2.入校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校园场地,完成移动CT车的部署。供应商应提前做好场地勘察、设备调试,确保入校后可立即开展检测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导诊、秩序维护、信息登记,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协助开展检测工作。

3.设备保障要求:供应商需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洁消毒,杜绝交叉感染。服务期间需安排设备人员值守,确保CT设备和车辆系统正常运行。

(三)模块二:到院检测服务专项要求

1.医院场地要求:供应商指定的体检医院需为采购方所在地的正规医疗机构,有专门的体检中心或放射影像科体检通道,与门诊患者分区检测,避免交叉感染。

2.接待要求:设立教职工体检专属接待导诊人员,教职工凭体检凭证可优先检测。为教职工提供免费的体检指引、饮用水、休息区等配套服务,检测前由专业人员告知注意事项,解答教职工的疑问。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执业许可证及经营资质。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六、报价要求

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报价方以肺部CT检测每人次价格报价,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及其他如运输、安装及保险、附件、一切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以及实施执行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的含税费用。最终以报价方实际开展肺部CT检测人数计算项目总费用。

2.报价材料、方式及时间: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报价文件、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报价材料需密封包装,未按密封要求密封或非需方原因提前启封的报价材料做无效报价处理,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七、报名及报价材料递交相关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4日,超时不再受理。请各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内到报名地点报名登记。

2.报名及递交文件地点: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医院。

八、评审与成交原则

报价供应商须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才能进行评标,未达到三家,或经过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达到三家,询价失败,由采购人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和时间;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供应商中,选择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须作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再次出现最低报价相同,则在最低报价供应商中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采购人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

九、联系信息

联系人:唐苏华;联系电话:0773—5846461 、15977346800

邮寄地址: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医院

邮编:541004


 广西师范大学医院

 2026年3月20日